转发《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开展2026-202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 发布时间 :2026-06-09 | 1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为加强对中医药青年人才的支持和培养,中华中医药学会将开展2026-202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吉林省中医药学会作为推荐渠道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旨在探索创新中医药青年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和评价标准,培育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本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中医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潜心中医药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运用中医药理论诊疗疑难疾病能力领先,或学术视野开阔,创新思维活跃,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运用价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项目类别

(一)A类项目:拟立项10名,资助标准:3年3万元,一次性拨付。

(二)B类项目:拟立项50名(立项不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吉林省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四)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

(五)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六)未曾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七)申报年龄:36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要求:申报人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申报,并上传盖章版电子申报书。同时寄送《中华中医药学会2026-202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一份。

(二)学会推荐名额有限,若超出数量,学会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初选。

(三)填报相关问题:

1.申报书首页【推荐方式】一栏,若确定由我会推荐,则需并仅需勾选第一项“地方学会”,此外在【九、推荐意见】表格处,需在“一、推荐渠道”处选择地方学会,并且无需填写“二、同行专家推荐”的内容

2.如线上填报时遇到“系统错误”的提示,一是点击右上角“…”的“刷新”按钮,刷新后即可出来。二是登录电脑版微信进行填报;如遇到咨询电话未能及时接听,请给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号发消息或在申报通知下留言,工作人员会及时予以回复

(四)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六)材料截止日期:2026年6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15754345363

电子邮箱:jlszyyxh2006@163.com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2026-202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